2024年寒假将至,根据学校安排,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寒假放假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10日(具体离校时间各分院根据考试结束时间定)。
二、寒假相关事宜安排
(一)学生寒假时间
2024年1月10日至2月25日。
学生于2月26日至27日开学报到,2月28日至3月1日劳动教育(包含开学第一课),3月4日正式上课。
(二)教职工寒假时间
2024年1月28日至2月21日。
1月9日至1月14日校本培训。
1月15日至1月27日教师资格证培训、新教师岗前培训、教师企业实践。
校领导、各处室、分院从事行政业务人员2月21日上班,其他教职员工2月22日上班。
三、假期工作安排
(一)切实做好放假前各项工作。各处室、分院要做好学生离校前的各种安全教育、公务清查等工作,确保学生的安全离校;教职工完成学期末各项工作后方可离校。
(二)认真做好值班工作。保卫处要妥善安排好寒假值班,确定领导负责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明确职责,确保电话联络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各处室、分院要认真落实业务值班制度,认真做好本单位值班工作,及时处理假期事务,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各处室、分院将放假期间值班安排于2023年1月10日(周三)上午10点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本单位负责人签字)报送至党政办公室。
(三)规范公章使用。寒假公章使用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其他时间不予办理(紧急、特殊情况除外)。
(四)做到放假不放事。各处室要主动做好对接服务工作,对上级部门和学校布置的工作,要按时间节点要求做好。各分院要利用寒假认真思考谋划学院的发展,做好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企业实践等工作,按要求落实好学校安排的各项任务。
(五)其他。各处室、分院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寒假期间的安全工作。要提高安全意识,离校前要对本处室(分院)重点部位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做好防火、防盗、防汛等安全防范工作;同时,要对本处室(分院)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醒师生注意卫生、交通、旅行安全,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党政办公室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