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据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自治区2025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简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校代码:14741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学校
第六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八条 办学地址:新疆阿拉尔市昆岗大道西2001号
第九条 学校简介: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于2020年成立,占地面积1069亩,总建筑面积27.8万平方米,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建筑面积6.7万平方米。在编教职工334人,在校生8511人。学院开设有智能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纺织服装学院、通航产业学院、教育健康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6个二级分院和1个基础教学部。开设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现代纺织技术、电子商务、学前教育等30个专业,获国家级奖项23项,国家金奖1项,师市级及以上奖项211项。立项国家、省部级课题17项,省级以上名师工作室2个。拥有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2个,是全国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兵团虚拟仿真实训基地。
第三章 报名及志愿填报
第十条 报名条件
已参加自治区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且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取得考生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第十一条 专业要求
空中乘务专业(航空服务方向)要求:女生身高163—175厘米;男生身高174—185厘米;体形匀称,下身长超过上身长2CM以上,无明显的“O”形和“X”形腿,无明显的内、外八字步;矫正每眼远视力不低于0.5(C字表);无色盲、色弱、斜视;听力不低于5米;五官端正,肤色好,着夏装时裸露部位无明显的疤痕和色素异常;无精神病史;口齿伶俐,性格开朗,举止端庄;不晕船晕车;无口臭、腋臭;无肝炎、结核、痢疾、伤寒等传染病。身体符合《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中规定的有关岗位的体检标准。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中空勤人员的背景调查要求。
通用航空器维修专业要求:无色盲及色弱,身体条件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中规定的有关岗位的身体标准。
第十二条 报名时间
4月3日10时至10日18时
第十三条 报名方式
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登录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s://www.xjzk.gov.cn,下同),选择“公众服务大厅-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新疆高职单招报名”系统,认真阅读“2025年高职单招考生诚信承诺书”并承诺诚信考试,进行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考生可选择填报一所院校的4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在“新疆高职单招报名”系统实时查看各院校动态报名人数并进行志愿修改。考生志愿确定以“新疆高职单招报名”系统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数据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或补报。单列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
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认真阅读院校招生章程,了解院校招生计划、录取规则等信息,按要求填报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数
第十五条 2025年学院单独招生专业22个,计划招生数600人,面向全疆招生,具体计划如下表:
第五章 考试与录取
第十六条 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按照“学院负责、教育考试院监督”的要求实施考试录取工作。
第十七条 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文化素质+综合素质评价”选拔模式。文化素质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采用线上面试的形式,综合素质评价试题由学校统一自主命题。
第十八条 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时间及要求
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为线上面试,线上面试时间时间为4月13日至16日,具体时间以2025年高职单招考试方案规定为准,考生在报名结束后可在学院官网查看。考试采用腾讯会议视频的形式,详细安排请考生关注学院网站(https://www.tarp.edu.cn),届时将在学院网站发布考试通知,考生须按照通知要求,积极配合学院做好考试前期准备工作,如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不能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考试的,将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第十九条 考试成绩核算
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
(一)文化素质科目成绩。
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原始成绩,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00分,共3科,总分300分。
(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300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内容:(1)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2)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3)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4)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
第二十条 录取
(一)录取分数。高职单招考试总成绩为600分,包括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录取考生高职单招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180分。其中,未参加综合素质评价考试的考生不予录取,文化素质科目成绩总分为0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录取规则。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领导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成绩总分相同时,以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分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数学、语文、外语。如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按照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未录满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按相关规定作退档处理。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参加空中乘务专业组织的面试,没有参加的将不得调剂至空中乘务专业录取。
(三)公示拟录取名单。录取后,学院对单招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官网予以公示(网址:https://www.tarp.edu.cn),公示时间为4月19日至23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将录取考生名单上传至“新疆高职单招报名”系统。拟录取考生须于4月26日10时至28日18时,登录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进入“新疆高职单招报名”系统,点击“确认录取”,并通过短信验证后,方为确认录取;点击“放弃录取”和未进行操作的考生,均视为放弃本次高职单招录取。考生确认录取后的名单为我校最终录取名单。
(四)相关事项。2025年高职单招(含直升专)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5年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学校确认拟录取考生各项信息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普通高考。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统一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高职单招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办理退录、换录或补录手续。
第六章 入学与注册
第二十一条 考生入学前学校不组织体检,考生入学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报有关部门查究。
第二十五条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第二十七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七章 收费标准与助学政策
第二十八条 收费标准
学院各项收费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收取:
(一)学费:待定
(二)住宿费:600元/年·生(6人间)、800元/年·生(4人间)
(三)教材费:按专业实际用书费用收取
第二十九条 助学政策
(一)根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政策,并结合学院实际,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学金、校级助学金。
(二)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院开辟了“绿色通道”,学生可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
第八章 相关事宜
第三十条 学院未委托和授权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单独招生考试工作,考生切勿上当受骗,任何承诺与我院无关。
第三十一条 学院有关2025年单独招生信息都将通过学院“官方网站”“新疆招生网”进行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第九章 联系方式
第三十二条 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监督电话:0997-8662023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
招生热线:0997-8662277 0997-8662266
QQ咨询群:966389748
电子邮箱:tlmzyjy@163.com
学院网址:https://www.tarp.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