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升专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直升专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据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兵团教育局关于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工作要求,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简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校代码:14741

第四条 学院简介: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于2020年成立,占地面积1069亩,总建筑面积27.8万平方米,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建筑面积6.7万平方米。在编教职工330人,在校生8500人。学院开设有智能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纺织服装学院、通航产业学院、教育健康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6个二级分院和1个基础教学部。开设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现代纺织技术、电子商务、学前教育等28个专业,获国家级奖项23项,国家金奖1项,师市级及以上奖项211项。国家、省部级立项课题17项,省级以上名师工作室2个。拥有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2个,是全国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兵团虚拟仿真实训基地。

第三章 报名及志愿填报

第五条 报名条件

已参加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在校中职毕业考生不含定向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中等职业教育在读期间所有课程均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20%以内可不含最后一学期成绩),如有学生放弃报考,可顺次递补。

第六条 优惠政策

对于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可免试入学。在同等条件下,招生院校可优先录取申请就读专业与获奖项目或中职就读专业相对应或相近的学生。对于获得自治区和兵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职业技能大赛其他自治区级奖项一、二等奖的学生,根据报考专业对口情况,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达到基本录取条件的情况下可免试入学或优先录取

对于以上考生需将获奖证书、身份证、比赛文件等佐证材料扫描件电子版“就读学校全称+姓名”命名,41018时前提交至邮箱tlmzyzjy@163.com,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可直接进入与就读专业获奖项目(或中职就读专业)相对应或相近的专业学习。纸质材料需统一邮寄或报送到我校

第七条 专业要求

空中乘务专业(航空服务方向)要求:女生身高163-175厘米;男生身高174-185厘米;体形匀称,下身长超过上身长2CM以上,无明显的“O”形和“X”形腿,无明显的内、外八字步;矫正每眼远视力不低于0.5C字表);无色盲、色弱、斜视;听力不低于5米;五官端正,肤色好,着夏装时裸露部位无明显的疤痕和色素异常;无精神病史;口齿伶俐,性格开朗,举止端庄;不晕船晕车;无口臭、腋臭;无肝炎、结核、痢疾、伤寒等传染病。身体符合《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中规定的有关岗位的体检标准。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中空勤人员的背景调查要求。

通用航空器维修专业要求:无色盲及色弱,身体条件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中规定的有关岗位的身体标准。

第八条 报名时间

20254101800

第九条 报名方式

各中等职业学校组织推优工作,负责汇总本校符合报名条件的中职毕业生申请,填写《2025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见附件1)。经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名单,分别在申请人班级及校园内醒目位置和校园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原则上需与中职期间就读专业相同或相近。

41018时前,各中等职业学校将公示期满且符合推优条件的毕业生《2025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汇总表、印证材料、公示情况等报我校进行审查测评。各中等职业学校的校长是直接责任人,要亲自对本校报名学生的申请条件把关,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报名材料清单:

1.电子版材料

1《学生成绩单》(附件2);

22025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汇总表》(附件3);

3身份证扫描件;

4加盖院校公章《公示表》扫描件。

2.纸质版材料

12025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附件1);

2《学生成绩单》(附件2);

32025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汇总表》(附件3);

4加盖院校公章《公示表》原件;

5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优惠政策佐证材料复印件。

6学生录取册复印件一份(只需提交推优学生所在页的复印件,并将学 生信息打标示出来)

所有纸质材料只需要提交1份原件;除身份证复印件外,其余材料均需加盖院校公章;附件3《汇总表》需主管领导和填报人签字;没有学生录取名册的院校,需提交学生学籍证明材料,并加盖院校公章;纸质版中12)、(5是学生个人材料,需按报名学生顺序进行装订。

各中职院校需在41018时前将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tlmzyzjy@163.com,过时不再接收材料,并将纸质材料统一邮寄或报送到我校

相关附件表格请在学院官网章程中下载。

学院根据报名资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能参加我组织的面试。

第十条 邮寄地址:新疆阿拉尔市昆岗大道西2001

收件人:孙楷翔

联系电话:18102084731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数

第十一条 2025年学院单独招生专业21个,计划招生数400人,面向全疆部分学校招生。具体计划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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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考试与录取

第十二条 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院校负责、招办监督、自我约束的原则。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校领导和校内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要求实施考试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 考试形式

采用文化素质加综合素质评价选拔模式。文化素质成绩统一使用学生在读期间所有科目的平均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线上面试)由我自主命题和组织。

第十四条 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时间及要求

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线上面试,线上面试时间为413日至416日。具体考试时间和详细安排请考生于412日前关注学院网站(网址:https://www.tarp.edu.cn/),届时将在学院网站发布考试通知,考生须按照通知要求,积极配合学院做好考试前期准备工作,如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不能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考试的,将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第十五条 考试成绩核算

文化素质成绩满分100分,综合素质评价(线上面试)满分300分,总分为400分。

第十六条 录取

学院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根据考生报名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线上面试成绩高者。文化素质科目成绩总分为0的考生不予录取

在同等条件下,学院优先录取就读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生。

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为180分。

第十七条 公示

拟录取后,我校将于41923日对直升专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官网予以公示(网址:https://www.tarp.edu.cn/),公示期满无异议者视为确认录取,学校将录取考生名单上传至新疆高职单招报名系统并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八条 2025年直升专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5年三校生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我校确认录取考生各项信息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三校生高考。报考直升专的考生统一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直升专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办理退录、换录或补录手续。

第六章 入学与注册

第十九条 考生入学前学校不组织体检,考生入学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报有关部门查究。

第二十三条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第二十五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七章 收费标准与助学政策

第二十六条 收费标准

学院各项收费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收取:

学费:待定

住宿费:600-800/·

教材费:按专业实际用书费用收取

第二十七条 助学政策

根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政策,并结合学院实际,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学金、校级助学金。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院开辟了绿色通道,学生可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

第八章 相关事宜

第二十八条 学院未委托和授权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单独招生考试招生工作,考生切勿上当受骗,任何承诺与我校无关。

第二十九条 学院有关2025年直升专招生信息都将通过学院官方网站”“新疆招生网进行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第九章 联系方式

第三十条 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监督电话:0997-8662023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

招生热线:0997-86622770997-8662266

QQ咨询群:976409440

电子邮箱:tlmzyzjy@163.com

学院网址:https://www.tarp.edu.cn/

学院地址:新疆阿拉尔市昆岗大道西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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