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江西省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 “阳光工程” ,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于2020年成立,占地面积1069亩,总建筑面积27.8万平方米,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建筑面积6.7万平方米。在编教职工334人,在校生8511人。学院开设有智能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纺织服装学院、通航产业学院、教育健康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6个二级分院和1个基础教学部。开设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现代纺织技术、电子商务、学前教育等30个专业,获国家级奖项23项,国家金奖1项,师市级及以上奖项211项。立项国家、省部级课题17项,省级以上名师工作室2个。拥有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2个,是全国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兵团虚拟仿真实训基地。
第四条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校单独招生工作,研究决定单独招生工作重要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单独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单独招生的日常工作,教务处负责单独招生的考试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单独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生对象:已完成江西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九条 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2.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凡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体检。
3.专业要求
(1)空中乘务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63—175厘米;男生身高174—185厘米;体形匀称,下身长超过上身长2CM以上,无明显的“O”形和“X”形腿,无明显的内、外八字步;矫正每眼远视力不低于0.5(C字表);无色盲、色弱、斜视;听力不低于5米;五官端正,肤色好,着夏装时裸露部位无明显的疤痕和色素异常;无精神病史;口齿伶俐,性格开朗,举止端庄;不晕船晕车;无口臭、腋臭;无肝炎、结核、痢疾、伤寒等传染病。身体符合《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中规定的有关岗位的体检标准。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中空勤人员的背景调查要求。
(2)通用航空器维修专业要求:无色盲及色弱,身体条件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中规定的有关岗位的身体标准。因专业特殊性,该专业适宜男生就业。
4.所有招生专业均无选考科目要求。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条 我校2025年江西省单招计划数为120人,具体分专业计划如下表:
第四章 报名方式
第一条 考生于2025年3月3日9:00-5日17:00,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www.jxeea.cn)“高职单招报考系统”进行网上报考。报考前,考生必须在网上仔细阅读考生须知,了解报考流程、考试要求、招生院校及专业(不含专业计划数)和注意事项,阅读并签订《江西省2025年高职单招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承诺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参加2025年6月举行的统一高考,未签订承诺书试卷成绩视为无效)。每名考生限报1所院校,选报我院院校代码5988,可选不超过6个专业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原则上不可跨专业组报考。在规定的报考时间内,考生可以对所报考院校及专业修改1次。调剂过程中不跨专业组调剂,未报考空中乘务专业或没有参加空中乘务专业面试的考生,不得调剂至空中乘务专业。
第五章 考试与考核
第二条 我院单招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
第三条 考试安排
(一)文化素质测试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合卷),满分每科各100分,总分200分,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命题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标准》。所有报考高职单招考生在高考报名所在县考试中心安排的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考场参加考试。考生于3月17-21日自行在网上打印文化统考准考证,考试时间为2025年3月22日9:00-11:30。
2025年4月3日,考生可通过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www.jxeea.cn)查询本人分数。考生可于4月3-4日在网上申请成绩复核,4月8日在网上查询成绩复核结果。
(二)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3月15-16日
考试地点:考点拟设在南昌市实验中学,具体安排见《准考证》,详细考试方案将于3月10日前在学院官方网站公布(https://www.tarp.edu.cn)。
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2.考试内容及分值
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线下面试的方式进行,命题、施考、评卷(评分)各环节在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和兵团教育局的指导、监督下,由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牵头,采取统一命题、联合测试的考试形式。测试内容依据专业培养要求,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总分为250分。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四条 考生录取方法
1.学校单招录取工作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将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与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加,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考生所报专业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排序方法按照科目顺序,依次为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数学、语文。
2.如出现缺额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对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调剂到未满额专业;对未录取到志愿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五条 考试结束后,我校将通过官网公示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三天,确定无异议后上报省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六条 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第七条 考生经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八条 收费标准和奖、贷、助政策
1.收费标准:住宿费600-800元/生/年。
2.学生毕业后在兵团范围内就业一年及以上,且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经本人申请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审核通过后,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生活补助三年合计 6000 元;
(2)学费补助最高3500元/年,三年合计10500元;
(3)教材费和交通补助三年合计 3500 元。
3.根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政策,并结合学院实际,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4.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院开辟了“绿色通道”,学生可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九条 招生工作接受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和兵团教育局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和学校纪委的监督。
第十条 考试及录取结束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将考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情况在学校官网予以公示。
第十一条 单招期间,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并主动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单招考试、录取全过程监督。
第十二条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单招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从严查处。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高职单招工作进行监督,我校的投诉举报电话为:0997-8662023。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间缴纳学杂费。学校实行按年学费标准预收。
第十四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向学校学生工作处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并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六条 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参加所在县(区)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新生入校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对高考体检或新生入学复检结论涉及限报的单招考生进行调整专业以及退学、休学等处理。
第十七条 本章程通过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单独招生章程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相关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十章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热线:0997-8662266,8662277。
联系地址:新疆阿拉尔市昆岗大道西2001号。
邮政编码:843300。
电子邮箱:tlmzyjy@163.com。
QQ咨询群:887098137
信息发布网址:https://www.tarp.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