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服务保障中心〔2023〕5号文《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指出:
一、免息及延期还贷政策
(一)对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
(二)对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按照有关规定,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
(三)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应按照调整后的贷款安排报送征信信息,已经报送的应当予以调整。
二、高度重视,把握政策
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缓解就业压力做出的中央决策,要按照政策,不折不扣严格执行到位。本次政策执行涉及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和本金,其中:利息予以免除,贷款学生不需申请,由承办银行直接办理。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最长贷款期限政策不变。本人未提交本金延期申请的,默认按原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
各师市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各高校要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和贷款办理环节广泛宣传这项惠民政策,与助学贷款承办银行做好对接,确保助学贷款学生知晓相关政策,把党的温暖带给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