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安全法制教育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上级有关文 件精神和会议要求,学院有对师生和员工进行安全法制教育的 责任和义务,为此特制订学院安全法制教育制度。
一、学院安全法制教育要以学生为主, 同时定期对教职员 工开展学习教育,使师生关注安全,知法、懂法、守法。
二、学院安全法制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
1. 交通安全教育;2. 防溺水安全教育;3. 消防安全教育 ;4. 食品卫生安全教育;5.用电安全与防雷电教育;6. 实训实习和社 会实践活动安全教育;7.校内及户外运动安全教育;8. 网络安全 教育;9. 防台风、地震等紧急状态的安全与防护教育;10. 紧急 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11.心理健康教育; 12. 突发疾病、疫情自我防护和救治常识教育。
三、学院应在每学期初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各种安全知识, 提高自我防护、 自我保护、 自我救护的能力与意识。
四、学院应根据有关法规和学院的布局状况,并在公安、 消防等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师生进行应 急撤离、疏散、逃生演习,提高应急防护和自救逃生能力。
五、学院要根据地域、环境特点,把节假 日、开学初、冬 夏季来临前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重点对学生进行交通安 全、饮食卫生、校内外活动安全和防中暑、溺水、安全用电和
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专题教育,并传授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 自 护知识和基本技能。
六、学院应利用每年的“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月”等 活动,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根据教育主题开展各种宣传 教育活动,坚持每月举办一次安全教育班会、板报等活动。
七、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取得学生家长的配合, 共同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的疏导工作,提醒和指 导家长教育学生在家中的行为习惯符合安全要求。
八、学院要组织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讲座。
九、学院应加强校园安全法制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院各 种宣传阵地和设施,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安全法制教育课必须 做到计划、教材、教师、课时“ 四落实”,建立稳定长效的安 全法制教育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