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4-16 浏览量:

                    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学院规模扩大,学院用电范围和用电量都在不断扩展,用 电安全已成为学院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做好用电安全 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用电管理由物业负责,校内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 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物业统一办理。

二、室外电源输电线路,任何人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 内电路属新建工程的由基建负责单位统一组织施工。扩建项   1kw  以上的必须经物业后勤公司同意后,委托有执照的电工 施工。无电工执照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三、 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 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 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 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四、 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 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 丝使用。

五、综合楼、教学楼、宿舍楼等禁止使用电炉。安装大容 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院长批准。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 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六、所有电路安装、 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 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 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七、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 的规定,人员离 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

八、 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 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 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九、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物业后勤公司会同 有关部门,每学期组织 12  次检查,各分院、处室每月要进 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十、任何分院、处室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 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 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处室和个人,全体师生员工都 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1.加强安全用电教育,规范用电行为,成立学院安全用电领 导小组,完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并责任落实到人,防止用电 事故的发生,保障正常用电,确保学院师生的安全用电。

2. 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熟悉岗位规章制度和用电设备的性能、 操作方法,正确使用电工用具。电工要随时关注学院用电设备, 周周有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及时维修开关、插座、 电灯  等,排除用电故障。维修用电器时程序要规范,严禁在未停电  的情况下搬动用电设备。

3. 学院各办公室、教室、宿舍的用电设备由物业后勤公司统 一负责,不准私自变更和增设。

4.对学院的电线、灯具、插座、插头、各种电气开关每月进 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确保用电安全。严禁在校园 内使用 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不合 格产品、劣质电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严禁私拉乱接、  行改线或铺线,免发生短路及漏电现象。

5.严禁各办公室、教室、宿舍使用大功率的电器,增加用电 设备时要向物业后勤公司申请或电工批准,不得私自安装电气 插座。寝室严禁使用电褥子、 电暖器等取暖设备, 以免电路短 路及火灾事故的发生。

6.使用各种电器设备时若发现异常现象,如发现电器、电线 冒烟起火或有刺鼻气味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开关,并上报部门 领导和总务处,通知专人维修。

7.严禁在灯具、电扇、空调等电器上悬挂覆盖装饰品等易燃 物。办公室摆放计算机时,尽量靠近电源,避免四处布线、盘 绕电源、跨接电线。教室内多媒体设备使用专人负责,不得将 多媒体设备用于玩游戏或私自拆装多媒体设备。

8.增强安全用电意识,学习安全用电常识。注意保持用电设 备及周围的环境卫生,严禁堆放易燃物品。

9.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触电急救方法,一旦发生电事故,必 须立即呼救,断开电源,招呼周围人员前来协助抢救,并拔打 120  急救电话。

      10.值班领导、教师必须每天巡查一遍校园电路,发现问题, 及时处置。辅导员、班主任是班级用电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 天天检查教室电路,保证教室用电安全;宿舍管理员要每天都 检查宿舍电路,保证学生宿舍用电安全。

11.校内的所有设备用电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 收、维护均由学院统一管理。不得自行接线接电,禁止私拉电 线,私自安装用电设备设施。

12.在变压器、配电房周围设立防护栏,并用醒 目的警示牌 提醒学生危险,禁止靠近、攀爬。